浙江HACCP认证 浙江省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 2022-01-29 00:18 点击:
浙江HACCP认证 浙江省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
网络餐饮“阳光厨房”是指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在线上平台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推进、市场运作。要加强法规政策宣贯,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统筹第三方建设资源,引入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运营商,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提供合理资费套餐、先进技术保障、优质运维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网络餐饮市场主体加快建设“阳光厨房”。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阳光厨房”,应当按统一标准覆盖后厨关键控制点,并按规定的接入规范和路径在网络餐饮平台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三)加强指导、分步推进。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网络餐饮市场主体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区分存量增量,分类分步有序推进“阳光厨房”建设。
(四)强化协同、注重实效。要强化与商务、网信等部门协同,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与网络餐饮平台、“阳光厨房”建设方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阳光厨房”建设取得实效。
二、建设标准
(一)视频监控有效覆盖。根据厨房功能布局、面积大小安装相应数量的标清以上(含标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范围应当覆盖食品粗加工、烹调、专间、餐用具洗消等区域,监控重点为上述区域的卫生状况、物品摆放、清洗消毒等情况,以及员工穿戴和加工制作等行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安装一个视频监控设备能实现监控范围覆盖以上区域的,可以只安装一个。因功能区域分隔、建筑结构阻挡等原因导致监控范围无法有效覆盖到位的,或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视频监控设备数量。
(二)视频信息有效接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通信运营商承建“阳光厨房”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阳光厨房”视频由承建单位统一集成推送至“浙江外卖在线”平台,并在线上平台展示,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三)视频设备标注规范。“阳光厨房”承建单位应规范标注视频监控设备的名称。单个视频监控设备覆盖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洗消、专区等区域的,应当标注为加工制作区;在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洗消、专间分别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应当分别标注为:粗加工区域、烹饪制作区域、餐用具洗消区域、专间区域。
(四)视频在线正常运行。正常营业期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阳光厨房”视频在网络订餐页面实时在线,并确保食品加工制作现场视频画面清晰、无遮挡,能覆盖粗加工、烹饪、专间操作、餐用具洗消全过程
三、应用与维护
(一)商家自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加强监控设备、网络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每日正常营业时间,要通过“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APP或线上平台查看 “阳光厨房”在线情况以及视频信息覆盖点位规范情况,发现视频离线、掉线、转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修正,存在技术问题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修,确保“阳光厨房”正常使用和运转;不得故意将摄像头移位、遮挡,或采取断电等方式影响视频监控正常在线。
(二)平台管理。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当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规定,督促平台内网络餐饮提供者落实“阳光厨房”建设的法定义务,对不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的行为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要为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阳光厨房”视频展示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消费者点餐时查看“阳光厨房”;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当制定平台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阳光厨房”的监测制度和奖惩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建设运维。“阳光厨房”承建单位要出台施工验收标准,建立安全可靠的网络传输通道和视频存储载体,确保“阳光厨房”视频运行正常和数据信息安全。要不断优化网络传输效率,着力解决视频传输不稳定、视频播放延迟等难点、堵点问题。要协助监管部门优化升级技术措施,开展视频在线、后厨规范的常态化监测工作,及时解决网络餐饮阳光厨房视频不在线、不规范等技术问题。监测发现非技术问题导致的“阳光厨房”视频不在线问题,要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四)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运用智能感知系统对“阳光厨房”在线状态和后厨合规情况进行动态非接触式巡检,及时将正常营业时间不在线、后厨违规现象等异常信息推送商家整改,拒不整改,依法纳入线下重点监管;要开展“阳光厨房”的线上抽查,通过“浙江外卖在线”或线上平台查看商家“阳光厨房”是否正常在线以及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商家整改,拒不整改,依法纳入线下重点监管;对技术监控和线上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存证固证,并依法依规做好线下核查处置,实现闭环管理。
(五)社会监督。消费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要求在网络餐饮平台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的,或者发现后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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